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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2-10-30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突出重点,在健全制度、严明纪律和加强监督上下工夫。各支部、各位党员要增强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实施下列意见: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基本原则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党的建设和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中。由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支部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部门日常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依法办事,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责任制的分工

    1.党总支全面领导,总体规划,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党政班子成员要以良好的自身形象抓好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廉洁自律工作。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4.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5.党总支成员要在党总支领导下,定期分析、检查,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并做好监督

  工作。

    6.总支委员分工负责点:

    (1)总支书记:负责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

    (2)各总支委员:

    依照工作需要,具体分管某一部门或多个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具体部门为:人事科、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总务处、教工团支部、高中各支部、文来  高中支部、文来初中支部、新疆部支部以及体育组和后勤支部。

    ()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确定阶段性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地方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加强对分工负责人员的考察了解,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每季度分析一次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顿和制定防范措施。

    3.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党风廉政职能部门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抓检查,抓落实,负责纠正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对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重大问题如实报告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

    ()责任追究    ·

    党风廉政建设要与全校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契机,变单一型的责任追究为综合型的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情况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影响较大的,给予通报,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对党风廉政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总结的;

    2.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的。

    3.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不办理,庇护违纪、违法行为,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妨碍监督检查的。

    4.对队伍教育不严或者管理不力,致使所在单位发生严重违纪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或包庇、纵容的。

    6.其他不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或由于履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领导厂部廉洁自律规定

    1.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不利用婚丧嫁娶、出国()、生日、乔迁和子女求学等事由,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的馈赠或代付费用;不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对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有关责任人,必须追究其责任。

    2.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纪委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其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3.完善对干部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机制。实行新提任干部试用期制度。

    4.党总支要安排专人对新上岗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岗位业务、纪律规范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实行任职谈话制,对新上任的干部进行任职谈话,特别要对廉洁自律提出具体要求。

   5.对信访中有反映的干部进行提醒、诫勉谈话,防止干部发生问题。党总支对通过调查情况属实的部门和个人,提出整改意见书,并定期检查整改情况。

    三、学校行风建设规定

    1.杜绝乱收费现象。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抓好公办高中按“三限”招收择校生的工作;按照“坚持原则,符合实际,分步治理”的原则,杜绝强制、索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2.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招生中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干部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向招办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学校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抵制“说情风”的干扰和社会卜腐败行为侵蚀。对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严重影响招生考试工作的行为及在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教育规劝,不准于扰正常的招生工作。

    3.加强对财务管理的领导,进一步加强、落实财务监管的各项制度。严格单位财务人员的任职规定。学校领导必须经常了解本单位的财务发生状况。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乙加强基建监管。进一步完善基建项目和修缮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做好基建和修缮工程招标和决算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基建、财务、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分工把关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建和修缮过程中工程质量和有关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努力构建防范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有效机制。

5.继续推进校务公开。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机制。认真贯彻《上海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意见》,发挥教代会作用,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使学校管理更加民主化、公开化、制度化、科学化。

6.要将在党员先进性宣传教育活动中,经全体党员讨论形成的《七宝中学共产党员标准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具体要求为:

    党性立场坚定,党群关系和谐,师德品节卓异,育人知识渊博,为人作风正派,人文修养高雅。

    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在党员先进性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和事迹,树立榜样,弘扬正气。

    7.全体共产党员应模范执行学校《教师手册》中各项师德规范和要求。把“依法执教”和“廉洁从教”作为落实的重点,严格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严格禁止有偿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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