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人〔2004〕5 号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试点开展2003年度上海市中学
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育局所属各基层单位:
根据沪人(2004)34号文《关于同意徐汇区试点开展2003年度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批复》的精神,自2004年3月17日召开2003年度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徐汇评审委员会(简称市高评委徐汇评审委,下同)成立大会之日起,开展市高评委徐汇评审委的评审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试点的依据
根据市人事局和市教委确定的试点开展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实施市高评委徐汇评审委的评审工作。
二、改革试点的学科
2003年度市高评委徐汇评审委评审的学科共11个,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德育、教育教学管理、教育心理学等学科。
三、改革试点的重点
推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引领教师队伍建设是这次改革试点的重点。市高评委徐汇评审委的评审工作,将体现徐汇教育倡导的聚精会神抓教育的指导思想,突出专家进课堂听课这一重点,进行改革的试点。学科评议组专家将实施面对面的听课,注重和强调教师扎实的基本功,注重和强调在上好每一堂课的基础上,提升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专业水平,提升教育教学工作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实践。
听课结束后,专家对被评审对象进行即时面试和答辩。听课和面试工作将于2004年3月31之前结束。
四、评议和评审工作
2004年4月1日至4月15日,进行学科评议组的评议和市高评委徐汇评审委的评审。评审结束,进入公示程序;公示结束,按职务结构比例进入聘任程序;评审通过后被聘任的教师,其任职资格自2003年12月起算。
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各单位能按照试点工作的精神,认真做好试点改革精神的宣传工作,特别要强化对改革重点的宣传,形成聚焦课堂的良好氛围。
徐汇区教育局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职务评审 实施意见
抄送:上海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上海市教委人事处、
徐汇区人事局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