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pg


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首页 > 学校概况 > 制度规划 > 两处管理制度

南模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岗位职责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06-05-05

南模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岗位职责

 

一、    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尤其从事心理健康咨询的专兼职教师须持证上岗。

二、    营造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和氛围。普及和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三、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在不同年级形成不同的教学重点,帮助中学生适应中学的学习环境和学

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发展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把握升学选择的方向;了解自

己,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意志,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

积极与同学、老师和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逐步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培养对挫折的耐

受能力。

四、    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通过心理行为训练、书信咨询、网络咨询、开设热线电话等多种形

式,对学生在成长、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给予指导。尊重前来咨询的师生,认真做

好心理咨询的个案积累,注意保密。

五、    健全资料的收集和分类归档工作。

六、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类书籍、报刊、软件的购置和保管。制定每年的心理健康教育的经费预算。

七、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有关培训和教研活动,加强与区教研室及兄弟学校的联系。

 

版权所有: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 联系地址:天平路200号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电话:62825748
您是第 位光临本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