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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 依法治教 教职工学习新义务教育法
作者(来源):郑凤英    发布时间:2006-10-29

依法治校 依法治教 教职工学习新义务教育法

郑凤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通过,2006629修订。它从18条到63条,在教育立法水平上不仅有了量的飞跃,更是质的飞跃。

为了帮助教职工理解新义务教育法,学校工会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学习活动。学校不仅将新老义务教育法全文在校园网精彩栏目内张挂,同时还上传了教育部官员、专家、基层教育工作者等对新法的解读和阐释。学校领导在不同场合多次对新义务教育法的新特点和新突破进行了介绍。10月底,学校工会主席率先带领全体工会会员对新义务教育法进行了学习和讨论,为即将举行的全体教职工新法知识测试奠定基础。

作为基层办学单位,基层教育工作者,新义务教育法对学校、教师、学生等的具体条文规定值得全体教职工学习,学习,再学习。因为只有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我们的学校、我们的教师、我们的学生才会真正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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