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为使礼仪“有效地”举行,“音乐”可以不是必需品;同样,很多其他外在因素也可以不是必须的,这些因素甚至包括圣堂建筑物,礼仪场所的全部装饰,大部分的礼节等。因此,为使面饼和酒成为圣体圣血、为有效地赦罪、为完成基督徒的婚约等,一切都可以简单得只现行礼仪的一小部分。比方,弥撒开始时什么礼节都可以没有,只念一小段圣经后马上进入感恩经部分,又或婚礼中新人只在两位证人及神父前宣誓等。
礼仪上这种倾向,可称为“可免则免”()。的确,时下不少人对宗教仪式有点反感,视之为繁文缛节;然而在生活中,他们却能接受更繁琐的事。“可免则免”的立场,若彻底的在生活中落实,应该只需吊着盐水维持生命便可,其他一切都不是绝对需要。
当人需要无限制、无止境的扩展自己时,当人的生活习惯能够多元兼选择自如时……又假如塑造及表达自己是属于人存在的本质之一,则人的问题便不再是可免去什么,人的角色不再是被赋予活动能力的机械,而是创造者、工作者。人这艺术幅度要求人尽一切现有条件去表达现实、观念、关系、憧憬、开拓无可限量的表达方式去感受生命的活力。
礼仪是人类行为中最伟大的活动,是宗教生活的高峰(当然,这是基督徒立场的说话,不是求证而来的定论)。原则上,天主与人的接触,完全不受人的表达方式所规限,天主直触人灵深处,使人无可言喻地体验他内在的亲临。当人有所感而愿意表达他对神临在的那种谦下、感恩、称颂及恳求时,他就必须作一个艺术人,尽其所拥有的方式诉诸于外;此时,只有他自己内在的潜力与外在的物质条件才可以限制他的发挥。
礼仪,作为人一切行动的高峰,问题是:不是该使用什么方式,而是什么方式未曾使用、或未曾 发掘,而需要再进一步开展,礼仪更能呼应神与人内在交往的经验。根本以上所有的表达开工都相同,并且各司不同功能,互相协调的共同构成人的崇拜行动。“音乐”不是唯一的表达开工,而是其中之一;其他包括语言、舞蹈、环境设计、空间使用、绘画、衣饰、祭器用品、流动程式等。当然,不是所有礼仪都要尽用所有形式,要视乎礼仪的隆重程度及要求的气氛。另一方面,简朴的礼仪不表示马虎及可免则免,而是以最简单的方式恰到好处地营造所需的气氛。隆重礼仪与简单礼仪的分别,不等于盛宴与快餐的分别,而是热闹的宴席与在高雅宁静格调中品尝一道清新沙律的对比。后者的环境不是死寂也不必排除音乐,而是刹那间在背景醉人的一两个音符。面前者可能鼓乐喧天,后者的难度绝不在前者之下。我们的礼仪能做到后者要求的水准吗?
天下间是没有草率的礼仪的,时间不充裕并不能构成马虎的借口。举例来说,假如为了某些原因面必须在二十分钟内完成一次小团体的弥撒;在此情况下,以高速按礼书诵念所有经文(不咏唱)便刚刚好,但这一定给人马虎及匆忙的感觉。
但若能懂得礼仪,在取消或改变某些部分之下,则在二十分钟内,我们仍可以宁静、简短咏唱及一些适当的礼仪节奏去完成。
人类的所有表达方法,都有其共通点,差别在于具体的技术与形式。音乐是任何民族皆有有表达方法,而在任何大宗教的崇拜过程中,我们找不到任何排除音乐的例子。在西方文化中,我们甚至可以说所有艺术皆在礼仪中发扬光大。换句话说,因为有基督徒的公开聚会,始发展出建筑艺术;因为有礼仪,才赋予音乐的形式;有礼仪才有朗诵的需要。历代西方基督宗教礼仪的存在,使所有表达的形式得到辉煌的成就:语言有了尊严(祈祷文),音乐使人举心向上(圣乐)绘画及塑像使人叹为观止(教堂壁画及圣像);其实,礼仪中的一切标记及用品,皆可成为人类杰出的创作。
音乐来说,没有基督宗教礼仪,就没有今天的音乐成就(包括作品,音乐形式及舞台剧等)。音乐在礼仪中得到成长后,可以离开礼仪独立存在,但礼仪仍是音乐的根源。礼仪有能力为音乐不断地无止境地提供灵感及引导。有人说,但凡才华横溢的艺术工作者,其内心必有宗教幅度(不一定作任何教派的成员)。完全脱离或排除宗教的所谓(音乐),必然流于肤浅、兽欲、靡腐。
虽然在梵二后,教会在重振圣乐方面不遗余力,但这努力,仍需要得到双方面的互相配合;首先是整个天主子民团体,其次是有信仰的音乐工作者。其实,教会并不缺乏信徒音乐人材,可惜实际上对全心全意的重视,往往止于在礼仪中咏唱他们的作品,或邀请他们为堂区培育歌咏团(司琴、指挥、合唱技巧、乐理等等)。直到今天,我们整修团体仍然忽视了最基本的一环,那就是使自己堪当与音乐工作者合作;否则,纵然有更多圣乐作品,或更多有水准的歌咏团,也挽救不了我们在礼仪上的低落;这低落,是由于我们团体缺乏艺术感、创造力以及想像力。假如礼仪丧失了人类那份发自内心的各种表达及信仰流露的条件,礼仪聚会的团体便不够“举行庆典”的意识,因而音乐的使用也得不到其他表达形式的配合(比方:窨、信众的身体语言、礼仪节奏、圣艺等)。
信仰团体无法为圣乐提供理想的发挥园地,不无原因。
第一,近两世纪的文明,普遍是压抑(Suppression)抬头的时代。
第二,政治上的集体主义(以及教会的统治方式),对人的自发及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窒息。
第三,自十五世纪以来,天主教教堂渐渐仿效基督教教堂的摆设,使圣堂内部改变得像封闭式的教室模样,长长密密的跪凳,占据了教友席的全部空间,不利于中任何形式的身体表达(如:游行、手姿、礼仪舞蹈)。
第四,在东方,教育流行填鸭式的灌输及升学主义,严重妨碍人的成长及表达能力。
第五,自中世纪以来,教会对圣堂的态度脱离了早期的精神,把圣堂视作朝拜圣体的地方,在圣体前除了低首下跪外,不许作任何形式的表达,否则便被视为破坏圣堂的神圣及庄严;父母带同子女参加礼仪,往往以大半时间来管束孩子(禁哭、禁笑、禁声张、禁走动等);因此教友自小就在这压抑的气氛下长大,那会晓得礼仪是“以圣方言及标记表达教会本质”地理想?
第六,礼仪服务人员(包括主礼者在内),他们的艺术触觉(有异于艺术技巧)能够达到什么程度、可以领导团体?
如果我们不学习做人,便枉费圣乐工作者的心思,如果我们不在天主面前成为有血有肉、有情有性的子女,不但礼仪丧失其应有面目,也使所有艺术形式丧失其最崇高流露的场地。音乐不但需要礼仪作依归,也需要举行礼仪的我们,真正成为关于流露信仰的艺术人。礼仪人微言轻教会的自我显露,更需要涵摄艺术的表达原则,以音乐为借镜的话,则是信众的融会之情,礼仪以及抑扬的礼仪进程。音乐不该只沦为礼仪上的“功用因素”,礼仪本身就该仿如一个伟大的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