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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吧内犯罪现象不容忽视
作者(来源):德育室    发布时间:2007-08-26

青少年网吧内犯罪现象不容忽视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迅速发展,网吧应运而生。一些网吧经营者由于受利益驱动,违规向青少年提供含有色情、暴力、赌博、愚昧迷信的有害信息,使一大批青少年沉迷其中,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同时也使网吧成为隐秘混乱,滋生犯罪的温床。 
一、网吧内犯罪的主要特点
 
发生在网吧内的犯罪,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
、罪犯均为青少年,且呈低龄化趋势。上述54名犯罪人中,年龄分布在16岁至33岁之间。其中16岁至1840人,占74%19岁至2913人,占24%30岁以上仅1人,占2%。如向某等5人持刀抢劫一案,其中4人均为17岁的未成年人,多次持刀在网吧等地进行抢劫,被分别判处1-8年有期徒刑。
  
    2
、犯罪类型相对集中。发生在网吧内的犯罪,主要集中在财产犯罪和人身伤害两大类型。从发生在沙坪坝区网吧内的32件犯罪案件来看,盗窃、抢劫、诈骗案23件,占72%;故意伤害案、强奸案7件,占22%。这些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贪图物质享受,自我控制能力差,沉迷于网吧当中,一旦经济条件不能满足或与他人发生矛盾,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
 
    3
、作案手段简单。分析发生在网吧内的犯罪,其作案手段均直接简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趁上网人疲劳熟睡或专注于上网不备之机进行盗窃。如彭某盗窃一案,就是乘失主在网吧内熟睡之机,盗取其裤包内价值1400余元的手机一部。二是采用持刀或其他暴力手段在网吧内或将受害人劫持到网吧外进行抢劫。如:重庆69中学生李某某因在网上与网友发生矛盾,邀约其它5人到沙坪坝区陈家湾一网吧内准备进行报复未果,发现正在该网吧内打传奇游戏的杨某、刘某二人装备不错,遂强行将二人带至网吧外,采取持刀威胁等手段强迫受害人交出在传奇游戏上的帐号和密码,并抢走现金100元。当日几名被告人在网上将部分装备卖掉后获赃款1250元。三是网友之间在网上或网吧中发生纠纷伤害他人身体。如:重庆机械电子技工学校学生王某某因与同校学生张某在学校附近一网吧发生纠纷,王用啤酒瓶将张某打成重伤。四是通过上网聊天取得网友信任后实施性犯罪或骗取网友财物。如年仅17岁的李某先后两次在网吧内以借打手机为名,骗取网友价值2300余元的手机两部。 

二、网吧内犯罪增多的主要原因 
网吧内犯罪之所以增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分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1
、网站芜杂,内容混乱,严重腐蚀了青少年的心灵。据相关资料显示,90%的青少年进入网吧是去玩网络游戏,其余的是聊天和浏览不健康网站。多数网络游戏都是以扮演角色互相砍杀为主,充斥着暴力、欺诈、色情等内容,让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拨,如同吸上了电子海洛因,通宵达旦,夜不归宿,不仅荒废了学业,损害了健康,而且使他们中的一些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和错位,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2
、网吧的经营、管理不规范,使犯罪的发生有了适宜的土壤。
 
   
一方面,网吧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违反规定,专门在学校周围设立网吧,吸引在校生上网或者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为了留住上网的孩子,许多网吧提供吃住,通宵经营,帮助孩子逃避学校管理和家长追查,对发生在网吧内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听之任之,甚至纵容、包庇,客观上为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场所。如:未成年人孔某等4人于2003714凌晨4许在沙坪坝区南开中学附近对受害人吴某某等4人进行殴打,强迫吴为其销售盗窃所得的铝合金门窗框,并持刀将其余3名被害人劫持到沙中路某网吧内,采用烟头烫背、强迫喝尿等方法进行侮辱。吴某某销赃后回到网吧,因未带回赃款又被孔某等人殴打。直至早上7时许,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报案后赶到网吧,才将孔某捉获,解救出受害人。孔某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从网吧老板到上网的人中竟无一人出面干涉或报警。
 
   
另一方面,有关职能部门各自为阵,对网吧的管理存在漏洞,为违规网吧和无证经营的黑网吧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如文化部门负责管理有合法手续的正规网吧及网吧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没有任何手续或手续不齐的黑网吧,而网吧的安全问题则由公安、消防负责。由于没有一个专门对网吧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综合执法部门,常常出现管理脱节的现象,使网吧有了违规的空间,也使对网吧的清理整顿工作缺乏持续性,往往是一个运动,一阵风之后,各种违规网吧又死灰复燃。除此之外,有的部门执法不严甚至参与利益分配,个别执法者与网吧经营者串通一气,通风报信,也对网吧的管理起到了严重的负面作用。
 
    3
、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氛围,是网吧内犯罪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近年来,许多学校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素质教育没有得到认真的落实,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育、轻社会实践,重校内教育、轻校外教育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对青少年具有吸引力的校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较少,使学校失去了凝聚力。而一些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负有责任的社会单位,如青少年宫、文化宫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由于过份追求经济利益,或办班挣钱,或高额收费,将大批需要社会教育和引导的青少年拒之门外,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在业余时间空虚无聊,流入网吧,受到毒害。
 
    4
、青少年自身的原因。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和世界观、人生观形成阶段,涉世不深,易冲动,缺乏理智,自我约束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一旦受到来自外界不良思想、文化和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容易在理想、信念上产生动摇,好逸恶劳、爱慕虚荣、过份追求物质享受、容易沉迷于暴力、色情等感官刺激的缺点充分暴露出来,只图一时满足,盲目冲动,不计后果,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网吧内犯罪应采取的措施 
   
青少年网吧内犯罪,是多方面消积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预防和减少这一犯罪现象,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形成合力开展综合治理,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1
、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自身的防御能力。这是学校、社会、家庭和青少年自身的长期任务。首先,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文化教育的同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思想教育,坚持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引导学生在学习道德知识、法律常识的同时自觉遵循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其次,要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以乡镇、街道组织为核心,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并以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遵纪守法行为为子女作出表率。第三,司法机关要与学校、社区紧密配合,加强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和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警示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
、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对网吧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减少违法犯罪的诱因。今年以来,文化部、工商行政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接纳未成人上网、在学校周围200内和居民楼内开设网吧、无经营手续的黑网吧等给予严厉处罚和坚决取缔。22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因此,各职能部门应当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并将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建议设立专门从事网吧管理综合执法的常设机构,建立健全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杜绝以往出现的各自为阵、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一个洁净的文化环境。
 
    3
、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艺术、科技、体育活动,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学校应当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开展各种富有趣味性的课外文体活动和怡情益智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利用现有的计算机资源为学生提供校园内公益上网,有效分流进网吧的学生。与此同时,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和图书馆、科技、体育场馆等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将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融于其中。开放各类烈士陵园、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其对青少年的教育作用。
 
    4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预防犯罪。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负有法制宣传教育、预防犯罪的职责。一方面可以通过检校共建的方式,由检察干部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举办法制讲座,确定重点帮教对象,减少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面,结合检务进社区活动,派检察干部到社区担任婆婆爷爷家长学校法制宣讲员,针对社区特点,充分运用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帮教工作,增强家长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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