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杨书昌,曾在任职甘肃省机械集团公司总经理、甘肃长城电工集团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动用资金2.74亿元,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昨日兰州中院开庭审理了杨书昌涉嫌挪用公款、受贿、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一案,未当庭宣判。
诉机关认为,杨书昌利用职务之便,个人擅自决定,分多次将7400万公款借给他人炒作股票,进行营利活动,造成损失3000余万元。2000年8月,杨书昌在负责和管理国有上市公司期间,滥用职权,违反国务院《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擅自决定,以甘肃机械集团公司和甘肃海兰轴承集团公司的名义,成立了上海汉唐投资有限公司。2000年至2002年抽调2亿资金,投入汉唐公司进行股票交易,至2006年汉唐公司共造成损失1.6亿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其构成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对于该项罪名,杨书昌当庭认罪。
2008年12月17日 08:43:59 来源:新京报
2、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过亿一审被判处死刑
新华网南京10月23日电(记者石永红)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姜人杰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同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职。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苏州鼎立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某、苏州市华业百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苏州天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某某、苏州市友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凌某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此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交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细致审查,于2006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被告人姜人杰提起公诉。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姜人杰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姜人杰提出了上诉。
2008年10月23日 13:58:17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