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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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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模初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6-29

 

为了明确党政班子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并与教学管理、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工作紧密结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格执纪,违纪必纠的原则,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顺利进行。

二、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1、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准则和规定。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2、掌握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状况,积极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支部宣传工作的整体计划。不断探索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3、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实行校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4、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加大招待费、课时费及采购费的管理和监督,做到有约束、有监督、有检查、有处理,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5、做好廉洁自律工作,认真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及时纠正和解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廉洁问题。

6、履行监督职责。对校内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干部队伍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南模初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制度

  

 1、 党支部及各部门均要在年终写出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的自查报告。

 2、 校领导及中层干部应在规定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度的述职报告中,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政勤政情况。

 3、 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方式是:听取汇报、调查座谈、查阅资料(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组织生活记录、群众评议记录)等,查后要写出书面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工作中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

  

                                   

 

 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党支部

                                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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