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对党支部党员干部进行目标管理,督促党支部开展工作,鼓励争先创优,根据《党章》和党支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考评办法。
一、 考核原则是日常考察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 考核内容:
1、 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为标准,重点考核党员对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情况及政治觉悟提高情况。
2、 学习、纪律、工作态度的提高情况。
3、 在群众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情况。
4、 与党组织的联系、与群众联系情况。
5、 过组织生活及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情况。
三、 考核办法:
日常考核:党支部要通过同党员谈话和了解群众的反映,掌握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
年度考核:由党支部主要负责考核。考核中要广泛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对党员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倾向性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
中共南模初级中学支部委员会
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