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每学期保管员在期初列出器材清单(球类),期末清理提出报损器材清单,作为参评保管员的工作职责之一。
二. 体育器材保管员(兼职)工作时间内每天上午7:30~7:50、中午12:00~12:50、下午4:00~4:30 三个时间段在体育器材保管室办公,负责体育器材借用、回收等,做到借还两清。
三. 体育器材布局合理,摆放整齐。
四. 保持器材室卫生整洁。损坏的器材应及时维修、添置,以保证教学安全无事故。
五. 课外体育活动或班级集体活动,所需球类及其它运动器材,一律凭学生证(特殊情况下可以其他有效证件代替)借用,活动结束时归还。
六. 外单位借用器材,一般由体育组负责人酌情处理,贵重器材由主管校长审批,均应按期归还。
七. 体育教师应提前一天向体育器材保管员申请体育课所需的球类、器材,并及时填写借用体育器材申请单。
八. 任课教师在课前30分钟向保管室领取,下课时教师应即时清点、检查、如有散失或人为损坏,体育教师应明确责任人并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九. 体育教师上完课后,所使用的器材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归还到位。保管员负责清点。
十. 体育器材保管室的钥匙由保管员保管,其他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配备。
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