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热爱祖国,弘扬爱国主义,传承民族精神。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3、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4、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作为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在创先争优中,争当发展表率,提升总体形象、以维护学校声誉为荣,为学校争光。
6、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7、注重班级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积极、认真按照学校要求举办各种有意义的活动,争创优秀班级。
8、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负责联系和组织各科任课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项活动。
9、切实搞好班级学生安全工作,关注心理偏差学生的成长,遇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解决。
10、加强家校联系,并注意方式方法,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11、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一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