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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9-29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心理咨询人员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三、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七、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咨询室资料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二、咨询人员要遵守工作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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