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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模初级中学党内通报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9-30

1、党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重要情况党内先知道,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党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应当通过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报告等,向全体党员通报,并根据需要向全校公开。

3、通报内容一般包括:贯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情况;责任区域范围、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重大经济开支项目;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情况;对干部选拔任用、考察预告的情况,后备干部和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单,党组织、党员的表彰,党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教育系统内影响较大事件的处理情况,以及党员普遍关心的事项;应当通报的其它事项。

4、各级党组织每年应以通报会形式向党内离退休老干部及民主党派人士通报年度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

5、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6、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中共南模初级中学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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