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pg


 首页 > 文明创建在线平台 > 指标体系 > 基本指标 > 深化学校内涵发展,办学绩效领先 > 学校管理 > 科学管理

南模初级中学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9-30

1、党员每个季度至少一次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思想和活动,也可以汇报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2、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这一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3、党员可以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的情况,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汇报。

 

4、长期外出的党员,必须按党委关于外出党员管理办法按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时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5、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做好记录,并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对于党员的书面汇报,要妥善保存。

 

6、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中共南模初级中学支部委员会

版权所有: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 联系地址:天平路200号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电话:62825748
您是第 位光临本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