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
班级公物管理奖惩办法
为加强班级公物的管理,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对班级公物的管理做如下奖惩办法:
一、 班级公物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分班管理,班级承包奖惩的办法。
二、 班级公物损坏、遗失或超正常使用的,严格按照《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财物管理制度》处理。
三、 学校总务处负责对班级公物损坏、遗失或超正常使用的情况进行统计评分。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损坏公物一件(次),扣2分;遗失或超正常使用一件(次),扣1分;故意损坏或发生情况不及时向总务处申报的加倍扣分。恶意破坏公物的在加倍扣分的基础上依据公物损失情况再加扣1-5分。
四、 每学期结束,学校依据总务处的统计评分对班级公物管理做出评估并对班级集体和班主任个人做出适当的奖惩。
五、 学校的班级公物管理评估结果作为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评先进、职称评定申报、发放学期奖金和班主任津贴的条件之一。
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
200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