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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活力上海”家庭摄影大赛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德育处    发布时间:2011-06-24

一、活动主题

活力上海

二、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日—10月30日

三、活动要求

1、参加对象:上海市居民(包括成人和中小学生)

2、摄影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必须是本人新近拍摄的,不得使用他人作品。

(2)能够反映家庭和上海这些年的可喜变化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捕捉人和城市在生活中瞬间的美。

(3)摄影作品有标题,同时配以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表明拍摄时的时间、地点、过程、表达的主题。

3、参赛方法

(1)摄影作品(7英寸或10英寸)寄到:上海市长宁路491弄36号《东方教育时报.家庭教育周刊》,信封上请注明“活力上海家庭摄影大赛”,邮编:200050.

(2)摄影作品(JPG格式)发到大赛专用电子邮箱:photoshanghai@sina.cn

(3)登录大赛官网:上海教育新闻网大赛专属频道。

(4)大赛官方微博:上海家庭摄影大赛(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5)摄影器材不限。

(6)集体参加的学校、工会和社区可以自己组织初评,按5%的比例上报组委会。

(7)初赛截止日期:2011年9月10日。

4、版权要求:组委会拥有参赛摄影作品在数字媒体、报纸、杂志、图书等发表的权益。

四、评比办法和奖项设置

1、比赛分成人组和学生组(18周岁以下)。

2、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初赛作品进行评选,从中选拔出优秀者参加复赛和决赛,最终选出成人组、学生组各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优秀奖、教师指导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另外设组委会特别大奖1名,奖励东风雪铁龙C5使用权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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