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文印室机器设备,厉行节约,特对文印室文印工作说明如下:
1、 打印机、复印机由教务处专人管理,设置密码。教师及其他人员使用时须登记并交由管理人员。
2、 打印、复印内容只限与工作和教学有关的文件资料。
3、 为保护打印机、复印机,打印、复印文件页数规定如下:
打印机:只限单份文件打印;
复印机:每页复印张数不超过25张,单份文件不超过4页,若超过4页,需到教导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