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校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要求全面落实,便于进行规范化的检查考核,根据《中共徐汇区委关于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委负责全校党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党务公开考核坚持客观准确、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党务公开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评定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党务公开考核的目标是: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勤政廉政;推进党内民主,完善民主决策;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考核内容
第八条 党务公开考核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1、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党委关于学校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为教工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及落实情况等。
2、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组织年度党建主体活动安排、中心组学习计划、创先争优活动实施计划及落实情况等。
3、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校级干部联系年级组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测评情况等;突出公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主要包括:干部公开选拔、任前公示、考核奖惩情况等;突出公开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4、作风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5、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情况等。
6、其他事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他事项。
(二)党务公开领导体系以及各项制度是否健全
1、是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2、是否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3、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小组,能否定期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4、党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能否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开展工作;
5、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了党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6、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的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三)宣传是否到位、公开是否及时、形式是否规范实用
1、是否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全体教工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普遍的认识和了解;
2、是否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以及宣传报道等总结经验,发挥试点单位的作用;
3、是否根据党务公开内容采取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做到了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保证内容及时更新;
4、是否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公开载体的运用是否科学到位;
5、各种公开资料、档案是否完备。
(四)监督制度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
1、对群众意见、反映、投诉是否做到处理及时、公正,结果公开;
2、、是否按工作程序、时限、步骤和方式办理有关事项;
3、对未履行党务公开职责的部门和个人是否给予了责任追究;
(五)区委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是否得到落实。
考核标准、档次和方法
第九条 党务公开考核的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
第十条 党务公开考核档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种。
第十一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先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党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委员会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