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科〔2012〕10号
关于评选第七届徐汇区中小学生
“光启区长奖”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我区中小学生热爱生命、乐于奉献、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的精神,表彰学生在社会实践、科技、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示范水平,进一步推进“光启行动”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徐汇区中小学生“光启区长奖”的评选活动,并予以表彰。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区中、小学、职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关爱他人、品德高尚、学业优良,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被授予市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事迹突出者。
2、在市级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日科技之星等科技竞赛评比中成绩突出者。
3、在市级及以上艺术展演、竞赛或评比活动中成绩突出者。
4、在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生运动会、市运会青少年组等体育竞赛中成绩突出者。
5、在其它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市、区政府嘉奖或表彰者。
以上成绩均以上一年度为限,评选时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三、评选名额:
设徐汇区中小学生“光启区长奖”10名,
设徐汇区中小学生“光启区长奖”提名奖10名。
四、评选办法:
1、评选采取学校或相关职能部门推荐,区评审组评选,领导审核的办法。
2、由区教育局组织评审组,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组织、评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1、2012年10月22日前,各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向区评审组上报推荐名单和材料。(材料包括申报表、1000字以上事迹介绍、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区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徐汇区学校科艺体工作管理办公室,地址:田林东路8号,邮编:200235,联系人:钱文华,电话: 54894731。
2、2012年11月1日前,区评审组将评审意见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六、奖励办法:
2012年12月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光启区长奖”获得者,并由区长颁奖。
附件:第七届徐汇区中小学生“光启区长奖”申报表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光启区长奖 中小学生 评选通知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3份)
附件:
第七届徐汇区中小学生“光启区长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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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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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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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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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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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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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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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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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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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工作单位 |
电 话 |
职务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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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与
成
果 |
可以附页: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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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包括荣誉称号,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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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盖章 |
区评审组意见:
盖章 |
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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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