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学阶段
校本课程展示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自二期课改课程实施以来,本市已形成了市、区县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制。在区县、学校的共同努力下,一大批具有学校特色、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已日趋成熟,在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和学习经历、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同时,也为优质校本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提供了基础保障。
为提升本市中小学校本课程的质量,促进中小学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的建设、交流和学习,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每三年开展一轮上海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征集展示活动。
首届校本课程征集展示活动主要面向全市中学阶段学校(包括初中、高中、完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和十五年一贯制学校的中学部),定于2012年12月1日(星期六)至9日(星期日)在上海三民文化博览馆(成山路216号)举行(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为做好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重视本次校本课程征集展示活动,落实相关经费,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组织好本区县校本课程的征集筛选和布展、研讨等工作。请指定1名该项工作的联系人负责本区县与市级层面的沟通与协调,并于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前,将填写好的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2)反馈至市教委基础教育处。
二、各区县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所辖学校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建设,做优做强校本课程;同时,充分利用共享课程资源,进一步丰富学校课程体系,为学生学习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空间。鼓励各区县指导学校探索校本课程的校际共建机制,减少不同学校对同一主题的课程的同水平重复建设,集中区域内优秀教师团队做优校本课程,扩大优质校本课程的辐射面;探索区域课程的研发和管理机制。
三、市教委将在展示各区县征集的优秀校本课程的基础上,建立上海市中小学优质校本课程资源共享网,逐步实现优秀课程资源的共享。征集展示评选活动委托市教委教研室具体负责;相关网络建设委托市电教馆负责。
征集展示活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委教研室或市电教馆联系。
附件:1. 首届上海市中学阶段校本课程征集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2. 首届上海市中学阶段校本课程征集展示活动区(县)联系人信息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2年10月12日
(市教委基教处联系人:金莉莉,联系电话:23116707,
传真:23116699;市教委教研室联系人:江铭初,联系电
话:52136378;市电教馆联系人:陈家虎,
联系电话:1330175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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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教委教研室,市电教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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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12年10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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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50份)
附件1
首届上海市中学阶段校本课程征集展示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充分展示并交流本市中学阶段学校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建设的成功经验与实施成果,大力倡导并促进优质校本课程资源的校际共建和共享,进一步规范并推进信息化环境中本市中小学“校本课程”的建设、管理和实施,形成本市中学阶段学校校本课程建设与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特举办本届征集展示活动。
本次展示以数字化课程资源为主、实物展出与现场互动为辅,集观摩和参与为一体;展出作品的组织,以校本课程为主线,凸显校本课程核心育人价值,整体呈现相关的课程资源、学生学习成果、教师经验总结、学校相应的管理制度等。
一、征集展示范围
(一)参与学校
本市普通中学(包括初中、高中、完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和十五年一贯制学校的中学部)。
(二)征集展示内容
1.学校课程计划(或校本课程实施方案等类似文本)
突出反映校本课程实施学校课程规划与管理资料总称,本次集中汇展的重点在校本课程方面,主要包含:学校拓展型课程、研究(探究)型课程规划(或类似实施方案等具有相同功能的政策性文件),与校本课程配套的工作要求与规则、教学管理、教研管理等制度性文件、与学生选课机制相配套的课程支持网络平台等。
2.学校开发的自主拓展课程科目
学校自主开发、在本校至少完整实施过一轮以上、具有推广价值与共享条件的自主拓展课程科目(以科技活动类、体艺健身类、社会人文类为主,基础型课程拓展类除外)。凡参与展出的自主拓展课程科目至少应包含以下资料:具体的科目方案、完整的活动(或教学)设计、相关配套资源(含讲义、教材、课件等)、学生参与本科目学习或活动的代表性成果等。
3.学校开发的限定拓展课程科目
学校开发的限定拓展课程科目(尤其是专题教育类)校本化整合实施方面的实施方案、具体课程设计和实施的案例、成果等。
4.学校开发的研究(探究)型课程项目或课题
学校研究型(探究型)课程整体设计、校本研究型(探究型)课程特色课题或项目、典型学习(或活动)过程设计、学生参与该课题或项目的活动成果等。
备注:以上2-4项,均需经过区(县)层面的筛选和审查。
二、进程安排
(一)准备阶段(7月-11月)
1.启动工作布置:7月10日。
2.展位选定:10月31日。
3.区县展品筛选:7月10日-11月16日
各区县应认真做好所辖全体中学的展品征集、汇总、筛选和统稿工作,包括:辖区内学校的展品征集动员,优秀校本课程管理制度、实施经验的遴选汇总,各类文档(如校本课程计划、实施方案等)的汇总统稿,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展品的筛选和审查,严把各类送展作品的质量关。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格式将展品上传市展示平台,并策划好本区县实地展台的布展设计工作。
4.区县实地展台的布展 11月24日-11月30日
场地基础布展服务(如间隔、供电、基本照明等)由会展服务方负责,由市教委承担相应经费。
各区县个性化布展服务,由会展方指定的专业公司统一受理,具体布展方案由各区县自行制定,经费由各区县自理。
实地展厅以数字化展示为主,辅之以说明性的展板、实物展示。各区县可以适量展示部分校本教材。凡是参与展出的校本教材,必须能代表本区县校本课程的水准,并在本次汇展中有全套课程资料可查。
实地展厅中所有数字化展示内容,均在网络展厅中有对应的展出。
(二)展示活动阶段(12月1日-12月9日)
1.参观组织:各区县按市教委统一划定的时间段,组织所辖中学教师和学生前往实地展厅参观,并参与各项展示、交流、互动和研讨活动。
2.互动活动:各区县应根据本区县校本课程的特色,在会展方的统一协调安排下,设计并组织好相关的现场互动交流(DIY)活动项目。
3.研讨活动:会务组将在展示期间连续安排3场研讨会,每场半天(时间另行通知)。参与对象为本半日计划参观的区县分管局长、教研室主任和信息中心主任。具体交流本区县的汇展组织情况(动员、征集、评审等环节的经验等),具体评审要求、程序和专家组组成结构等,每个发言约20分钟左右时间。
4.评比活动:本次汇展活动,将对区县的组织和展出进行综合评比。具体评比标准另行下发。初步设立组织奖、展出奖等奖项。
(三)征集评选阶段(11月19日-12月21日)
1.征集范围为各区县参展科目中,具有资源共享条件的科目。
2.征集科目由各区县负责申报,申报工作将全部在网络平台上完成。具体申报要求另行下发。
3.各区县申报数量上限为本区县参展科目总数的30%,各区县自行择优申报。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各区县在展品筛选同时完成申报科目的入围筛选工作。
4.作为本次汇展的组成部分,征集评选工作也将凸显汇展主题。
5.所有通过专家评选的入围科目,将进入上海市中小学优质校本课程资源共享网,供本市各中小学共享选用。
(四)总结交流阶段(2013年1月)
具体时间、地点、议程等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一)校本课程科目要素
1.科目名称及所属课程(拓展型、研究(探究)型);
2.拓展型课程所属类别(体艺健身、科技创作、社会人文、学科拓展、专题教育等);
3.育人价值及核心目标;
4.适用年级及选学要求;
5.课时要求(总量及分布);
6.内容结构(模块、主题、单元等框架体系);
7.实施要求(组织形式、活动设计原则等);
8.配套资源(教学设计、支持材料等);
9.实施成效(学生成果、教师经验等);
10.其他。
(二)政策性说明
1.市教委将在入围评选的基础上,编制上海市中小学校本课程资源共享目录,引导全市学校上网络平台选用。
2.从本届征集评选起,本市将建立各学段校本课程分级评选、共享机制。初定每三年进行一次评选。评选当年上半年进行区县级评选,下半年进行市级评选。市级评选的范围限于区县级评选入围科目范围内。
3.市教委将同步建立入围上网科目的末位淘汰制。淘汰标准除时效性等要素外,被引用共享的程度将是重要指标。
4. 各区县应建立相应的优质校本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和网络平台,鼓励所辖学校建设并分享优质校本课程资源,将校本课程的工作重心向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发展方向迁移,开齐开足各类校本课程。
5.凡入围科目,均具备同级教(科)研成果相同等级。有效期以该资源在平台上的有效时间为准。
市教委将根据各区县的实际推进情况,适时进行“充分利用共享课程资源,做强做实校本课程”的经验交流。
附:学校拓展型课程科目方案编制要素参考表(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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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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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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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习年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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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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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教专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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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育人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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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目标 |
核心概念 |
(亦可为知识与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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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过程 |
(亦可为过程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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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价值 |
(亦可为情感态度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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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内容 |
(细化至课时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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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实施 |
选修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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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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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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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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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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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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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评价 |
评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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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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