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醒狮奖”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促进学生优质发展,体验成长快乐,引领学生成长为“初步具有高雅的兴趣爱好、高尚的志趣品位及‘四个模范’价值取向的优秀初中生”,特制定《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醒狮奖”评选方案》。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名额
醒狮奖:2名;提名奖:若干名
(三)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学年德育综合评价均为“优秀”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具有创新精神
(1)学习成绩计算方法: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总分15%+九年级一模总分35%+二模总分50% 年级排序前5%。
(2)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科学、地理、历史、社会、计算机)均达到A。
3.坚持锻炼,身心健康。(七、八、九年级)学年体育总评成绩至少80分以上。
4.积极参加假日社区服务和雏鹰小队等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5.四个学年内,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获一次及以上市、区“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
(2)获两次校“优秀学生”、“校园之星”称号。
(3)担任一届大队或中队干部职务。
三、表彰与奖励
1、“醒狮奖”获得者将优先获得南模中学推优资格。
2、学校将在九年级毕业典礼上表彰“醒狮奖”获得者和醒狮奖提名奖学生。
四、评选流程
1、评选时间:每年4月下旬
2、评选办法:根据“醒狮奖”评选条件,班级学生自荐申报,全班学生参加评议,广泛征求各任课教师意见,由年级组统一上报学校评优工作小组,经校评优小组审议通过后,张榜公示三日。
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
2016年4月18日
附件:
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醒狮奖”申报表
班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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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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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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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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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任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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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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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申
报
自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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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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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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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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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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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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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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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学校,一份存本人档案。2、表格上交时应为打印稿。3、申报自述直接打印到相应表格,无须附页;获奖证书(复印件)可以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