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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醒狮奖”评选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6-04-21

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醒狮奖”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促进学生优质发展,体验成长快乐,引领学生成长为“初步具有高雅的兴趣爱好、高尚的志趣品位及‘四个模范’价值取向的优秀初中生”,特制定《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醒狮奖”评选方案》。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名额

醒狮奖:2名;提名奖:若干名

 

(三)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学年德育综合评价均为“优秀”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具有创新精神

1)学习成绩计算方法: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总分15%+九年级一模总分35%+二模总分50%      年级排序前5%

2)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科学、地理、历史、社会、计算机)均达到A

3.坚持锻炼,身心健康。(七、八、九年级)学年体育总评成绩至少80分以上。

4.积极参加假日社区服务和雏鹰小队等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5.四个学年内,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获一次及以上市、区“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

2)获两次校“优秀学生”、“校园之星”称号

3)担任一届大队或中队干部职务

 

三、表彰与奖励

1、“醒狮奖”获得者将优先获得南模中学推优资格。

2、学校将在九年级毕业典礼上表彰“醒狮奖”获得者和醒狮奖提名奖学生。

 

四、评选流程

1、评选时间:每年4月下旬

2、评选办法:根据“醒狮奖”评选条件,班级学生自荐申报,全班学生参加评议,广泛征求各任课教师意见,由年级组统一上报学校评优工作小组,经校评优小组审议通过后,张榜公示三日。

 

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

2016418

 

附件:

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醒狮奖”申报表

 

班 级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担 任
职 务

 

 

 

班主任意见

年级组意见

学校意见

 

 

 

签名:         

      

 

 

 

签名:         

      

 

 

 

 

 

盖章:         

     

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学校,一份存本人档案。2、表格上交时应为打印稿。3、申报自述直接打印到相应表格,无须附页;获奖证书(复印件)可以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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