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徐汇区教育系统“荣昶贡献奖”评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徐汇区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高层次管理队伍、研究队伍、创新实践队伍,经研究决定,徐汇区教育基金会与上海荣昶公益基金会合作,开展第二届徐汇区教育系统“荣昶贡献奖”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满足下列评选条件之一,且做出突出贡献的本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1)“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五一劳动奖”、“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或“上海市教育功臣”等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获得者;(2)近三年来,领衔承担教育教学或教育科研任务,成果获市级及以上奖项的;(3)近三年来,在教学大奖赛中获市级及以上奖项的;(4)市“双名”基地主持人,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5)领衔承担区域综合改革任务的。
参评基本条件: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追求卓越,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徐汇教育做出突出贡献。
二、评选名额
本届评选15名左右。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教育党工委、教育局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徐汇区教育基金会,负责具体工作。
四、评选流程
1.基层推荐。个人自荐与组织推选相结合,每个基层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2名候选人,经公示后上报。
2.专家评议。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提交推选名单。
3.领导小组审议。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推选名单中审议确定“荣昶贡献奖”候选人。
4.公示。经领导小组审议提出的候选人名单,在徐汇教育网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
5.教育局审核。领导小组在公示后将审议名单报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审核,确定“荣昶贡献奖”获奖名单。
6.表彰奖励。在2016年教师节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7.事迹宣传。对获奖个人先进事迹予以广泛宣传。
五、工作节点
2016年4月下旬 下发《评选方案》
2016年5月上旬 基层单位宣传布置评选推荐工作
2016年5月13-15日 基层单位上报推荐材料
2016年5月下旬 专家组评议并提交推选名单
2016年6月上旬 领导小组审议并提交候选名单
2016年6月中旬 领导小组公示候选人名单
2016年6月底 党工委和教育局审核并确定正式名单
2016年7-9月 媒体宣传
2016年9月 表彰奖励
2016年9月起 事迹巡讲
六、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2.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校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1.徐汇区教育系统“荣昶贡献奖”申报表
2.徐汇区教育系统推荐“荣昶贡献奖”名单排序表
3.报送材料相关要求
徐汇区教育基金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