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pg


 首页 > 文明创建在线平台 > 指标体系 > 基本指标 > 注重思想道德建设,师生素质文明 > 学校德育 > 常规德育

南洋模范初级中学作业要求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9-28

一.            按时交作业。800之前将作业交到课代表处;820之前课代表将作业交到办公室;学习委员每天做好作业情况记录。

二.            当天应交的作业应当天完成。如果没能完成,当天中午1200——1250在年级规定教室完成。

三.下列现象为违反学习纪律论处:

    早操铃响后交作业为迟交,三次迟交算一次缺交,一周内缺交作业2次或以上,班主任通知家长,对作业经常缺交或态度不认真者,有关任课老师应作减分处理,直到该学科平时成绩或学期总评为不及格。

    以互对答案为借口,互抄作业,公开抄袭别人的作业本或将自己的作业本给别人抄,一旦发现,均及时通知家长,如经常如此或经教育仍不改正者,思想品德等第降一~二级,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严重的要给予年级处分。

    各科作业经常缺交,经多次教育不改者,思想品德等第降一~二级,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学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德育处

版权所有: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 联系地址:天平路200号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电话:62825748
您是第 位光临本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