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时交作业。8:00之前将作业交到课代表处;8:20之前课代表将作业交到办公室;学习委员每天做好作业情况记录。
二. 当天应交的作业应当天完成。如果没能完成,当天中午12:00——12:50在年级规定教室完成。
三.下列现象为违反学习纪律论处:
① 早操铃响后交作业为迟交,三次迟交算一次缺交,一周内缺交作业2次或以上,班主任通知家长,对作业经常缺交或态度不认真者,有关任课老师应作减分处理,直到该学科平时成绩或学期总评为不及格。
② 以互对答案为借口,互抄作业,公开抄袭别人的作业本或将自己的作业本给别人抄,一旦发现,均及时通知家长,如经常如此或经教育仍不改正者,思想品德等第降一~二级,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严重的要给予年级处分。
③ 各科作业经常缺交,经多次教育不改者,思想品德等第降一~二级,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学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