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教育局治理学校教育乱收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部署,本学年,我校将继续把治理乱收费作为学校重点工作来抓。为进一步巩固我校治理乱收费成果,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特签订《2009学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认真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旨标准。
2、实行收费复查制度。学期末及时将各种代办费项目与学生结算。
3、禁止以任何理由向学生集资、罚款、借款,严禁把社会上对学校的收费、摊派、罚款转嫁到学生身上。
4、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和使用各种复习资料、报刊杂志、文具用品和其他商品,禁止向学生收取试卷费等。
5、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校服、运动服、代办人身保险等。
二、检查考核
由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按照收费要求和对照责任目标进行定期检查,将检查情况随时通报全校和有关责任人。
三、奖惩措施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的人员,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人员年度个人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责任人签字: 直接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