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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

学校高度重视并坚持依法治校,在校长的宏观管理下、在党支部的有效监督下坚持依法治校,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实施民主集中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凡重大事项均在通过各种渠道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后执行。学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乱办学,无校中校,校中班,无违规招生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课程标准开足上好各类课程,不随意停课,不随意增删课时,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积极实施青少年阳光体育工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实行基建招投标制度和大型采购的申报审批制度,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形成了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办学规范、民主治校、科学管理的良好工作秩序。在教学上,我校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上级相关教育部门对教学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立足我校实际出台了教育教学方面的相关制度,如教学各岗位制度、教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学科带头人评审制度、学校信息通报制度等,引导监督教师全面贯彻学科课程标准,按计划实施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在管理方面,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学校出台的代办费管理制度、家委会制度等相关条例及制度,并通过教代会、少代会、团代会、家委会等途径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及建议,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后勤服务方面,我校依法履行后勤人员对学校育人工作的职责,提供充分、有效的保障与服务,并出台了各项后勤人员岗位职责、安全条例及相关制度,如后勤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工作制度、样品验收入库制度、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等,逐步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先后被评为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市安全文明单位、徐汇区行为规范示范校、区校务公开优秀集体、区绩效考核综合优秀等各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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